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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检查查出艾滋病 但医生对配偶隐瞒病情?谁来背这个锅?

发布于:2020-12-01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

“艾滋病”想必大家都很熟悉。艾滋病虽然起源于病毒感染,但这种病毒很特殊。在最终发展成艾滋病之前,它将经历急性感染、潜伏期、前期和其他过程。

另外,艾滋病不是症状,临床上称之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艾滋病病毒持续破坏免疫系统导致的临床综合症!

患者的免疫系统被破坏后,会成为很多疾病的目标。一旦达到艾滋病阶段,各种疾病都可能找上门来,比如反复感染、癌症.

在这个阶段,小肺炎可能会复发,甚至导致患者死亡。

丈夫查出艾滋病,为何我就不知情?

根据目前的临床资料,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性、母婴、血液等。

就我国艾滋病的现状而言,性是艾滋病传播的主要渠道。

很多人应该是看到了太多关于夫妻间艾滋病的新闻。一方检测到艾滋病病毒,但没有明确告知对方,婚前检查时医生也没有明确告知对方,以至于发生亲密性接触后,对方也感染了病毒。

婚检查出艾滋病,医生隐瞒未告知,是否有责任呢?

医生本身没毛病。保护患者隐私和病史是医生的基本职业原则。

中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如果没有经过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任何人都没有公开患者和患者家属身份的权利,也不能提供任何可以推断具体身份的信息,否则就是触犯了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

此外,我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也明确规定艾滋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以及他们的家属都享有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法律不禁止艾滋病患者结婚,医学上也不认为艾滋病是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最简单的说,即使在婚检过程中,发现双方有一方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或艾滋病,医生只会提出推迟结婚的医学建议,不会直接明确指出问题!

另外,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艾滋病和慢性乙肝是一样的疾病,两者都不属于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所以即使是艾滋病,也是符合条件的婚前检查之一!

作为伴侣的一方,患者到底有无义务告知对方,自己真实的健康情况呢?

有鉴于此,提出了一些建议:夫妻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同时,要看事情本身的性质,比如是否会对对方的健康造成致命的影响。如果已经影响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那肯定可以对抗隐私权。毕竟生命比一切都重要。

其实无论如何,大家都要明白,每个人都要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换个角度,如果真的爱对方,是希望他幸福,还是希望他和你一起下地狱?

但小康医生认为,虽然目前感染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但《艾滋病防治条例》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

但是,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患者一定要告知配偶或性伴侣,否则就是故意伤害罪!

所以,生命权比隐私权更重要!

标签: 艾滋病 患者 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