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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独立董事既不独立也不懂事?独立董事有什么用?如何看待?

发布于:2020-12-18

据新京报报道,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深交所第一创业板会员田璇在谈到我国公司治理现状时指出,我国的独立董事既不“独立”,也不“懂事”。

他说,公司治理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依靠监督,另一个方面是依靠激励。内部监督制度是董事会,但是我国的独立董事既不“独立”,也不“懂事”,不能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因为我国有不像西方那样的第三方独立董事市场。

“作为一名独立董事,我更注重自己在市场上的声誉,所以我会勤勉尽责。国内的独立董事都是通过私人关系,要求自己的朋友,要求自己的人做独立董事,所以并不完全独立。”他引用的数据显示,只有6%的独立董事至少投票反对过一次,即使他们投票反对,92%的提案仍会获得通过。但令人欣慰的是,有一家顶级学术期刊,他们发现一些有海外背景的独立董事可能在监管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可以成为有效的监管者。

我们要知道,独立董事的问题在中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大家反复讨论过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思考呢?

首先要了解独立董事在中国的起源是什么。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工作,与公司或其经理没有重要业务或专业联系,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事实上,独立董事起源于上个世纪的美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战后经济的快速发展,美国逐渐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现象,即大量公司逐渐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股份越来越分散,导致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被职业经理人控制。对于这些缺乏有效监督的职业经理人来说,几乎没有人会监督他们的行为。这时候职业经理人就会想尽办法促进自己的利益,而忽略真正股东的利益。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独立董事制度应运而生。独立董事制度是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对整个职业经理人进行监督,以保证本公司的发展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1976年,美国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新的法律,要求中国的每一家上市公司至迟于1978年6月30日设立并维持一个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制度出现后,可以有效防止公司管理层只为自身利益考虑问题,从而牺牲股东利益。因此,在我国开始引入上市公司制度后,上市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其次,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种监督制度,强调第三方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从而促进整个公司更好的发展。但是,在中国,有一个问题,就是独立董事和公司是什么关系?理论上,独立董事是股东集体聘请来监督公司的,但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大多是上市公司自己聘请的,独立董事的津贴和收入实际上都是上市公司支付的。所以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请来的,那他肯定是代表上市公司说话,而不是代表上市公司股东说话。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说,独立董事就像一个花瓶,一个摆设。甚至有些上市公司的老板直接说,他们申请独立董事只有一个要求:你要懂事。这就导致了独立董事在中国几乎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东西。

第三,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日益严格,实际上独立董事确实要充分发挥其客观作用,真正让独立董事发挥基础性的监督作用。这样才能保护股东权益。因此,从目前来看,中国目前的独立董事制度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五道口的教授其实说的很有道理,就是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独立董事制度是一种附庸制度,没有形成真正的监督。仅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