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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反垄断 专家认为 剑指的是平台企业

发布于:2020-12-12

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如何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强调“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这一要求表明,下一阶段反垄断工作将得到加强,尤其是对平台企业而言。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认为,这次政治局会议的要求,应该是针对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垄断案件和资本野蛮扩张造成的不稳定局面。

“资本的特性决定了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和调控,当逐利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资本必须把逐利放在首位,结果将是资本的无序扩张。”张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辉认为,在当前的中国经济中,平台经济具有很强的垄断特征,主要平台横向扩张,纵向发展,形成很强的市场挤出效应,抑制了创新能力,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企业一旦形成垄断,往往离不开资本,具有互相助推的作用。上海端和端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认为,中国互联网巨头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资本的加持甚至成熟。

“成为巨人之后,企业就要肩负起追求科技创新、改变人类命运的责任。但少数巨头不断利用资本和技术优势强化垄断地位进行扩张,抢夺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攫取利润,形成覆盖全国的强大扩张力量。普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根本无法与之抗衡。是时候开始反思这种模式是否有利于经济的长期发展了。”刘春泉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以限制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通过企业合并获得市场支配地位。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完全竞争的经济。要通过充分竞争和优胜劣汰来达到提高生产力的目的。市场经济是充分发挥市场能动性的经济。垄断是市场经济的最大敌人。哪里有垄断,哪里就有限制,甚至停止竞争,经济就会停滞。所有坚持市场经济的国家对垄断都是零容忍的,必须坚决打击垄断行为。因此,反垄断法是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也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法。”上海政法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胡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12年多来,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是中国互联网经济和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

胡认为,鉴于我国互联网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关立法必须加快自身步伐,及时修改反垄断法,以应对新经济形势,这是立法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能。

事实上,除了反垄断法,中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放松对互联网经济的规范。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秀亭认为,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以规范运营商的恶意不兼容行为,可以与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相辅相成。二者都是从禁止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角度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我国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今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直指平台经济运行中的违规行为。

“《反垄断指南》从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角度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典型垄断行为进行规制,使实践中常见的‘平台间两个选择’和大数据扼杀现象得到明确界定,对净化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将产生积极影响。”袁秀婷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反垄断指南》提出的原则之一,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引导和鼓励平台运营商将更多资源用于技术创新、质量提升、服务提升、模式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新优势、新动能。

李俊辉认为,反垄断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这对刺激创新和保护创新具有积极影响。加强反垄断执法有利于保护中小企业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刘春泉认为,从实际出发,反垄断不缺法律,缺的是执行。

“实际上,有些人举报反垄断案件,但没有立案。这背后的原因是,大公司往往是当地纳税人,属地监管也倾向于他们。”刘春泉说。

标签: 反垄断 经济 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