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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三年新房 一家人泡了四次 业主起诉了物业和开发商

发布于:2020-12-03

住了三年,厨房逆水翻,房子泡了四次。高先生,一个陷入困境的居民,无法尽一切可能维权,他同时起诉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通州法院今天宣布,法院裁定,物业和开发商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17年,高先生住在通州新买的房子里。没过多久,厨房的下水道就溢出来了,浸湿了他新装修的房子。高老师马上联系物业,物业迅速清理管道。但他没想到这种日子每隔几个月就会重复一次。在过去的三年里,出现了四次防水,每次都更严重。特别是最后一次,厨房和客厅的家具都损坏了。高先生说,在这期间,物业公司对装修的态度越来越敷衍了事。他开始怀疑厨房下水道的铺设可能有问题。在高先生的提醒下,物业公司发现地下一层厨房下水道坡度有问题,应该是多次倒水的主要原因。

高老师多次联系开发商,无人理会,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但未收到回复。他只是起诉双方,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同时要求开发商排除危险,对地下室厨房下水道的坡度进行整改。

开发商接到法院传票后,最终对高先生的上诉做出了回应,并在法院的监督下,对相关项目进行了整改。高先生还起诉物业,要求物业公司退还部分物业费,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问题。

开庭期间,开发商不同意赔偿,物业公司表示已尽力疏通管道,履行服务义务,拒绝退还物业费。

法院认为,高先生家的家具被回水损坏,物业公司维修出现延误是客观事实。此外,发现地下一层的斜坡有问题,管理上有疏忽。回水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设计建造的下水管道没有坡度。因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应赔偿高先生复水造成的损失。高先生的家具损失以及与物业和开发商多次沟通造成的交通和时间损失共计2000余元。法院责令物业公司承担20%的责任,开发商承担80%的责任,物业公司退还物业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