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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女法官拒绝迎接老乡诉讼被捅死 她生前被评为“搬运专家”

发布于:2021-01-13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周春梅被害。经初步调查,对与周某某是同乡的某个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周某某被要求与他打招呼,被驳回,引起反感和报复。受害者周曾被湖南省高级法院评为年度办案能手。他处理的案件,经过评估都很优秀,没有一件超过审限,没有一件上书大吵大闹,没有一件因过错被退回或变更。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21年1月12日的报告,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长沙市天心公安局文远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文远街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捅。民警接到报警后,尽快赶到现场,受害人周某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在现场,警方将嫌疑人控制到一定程度(女,44岁)。经初步调查,对与周某某是同乡的某个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周某某被要求与他打招呼,被驳回,引起反感和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项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中。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周某某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的一篇文章,周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99年周法学本科毕业,恰逢国家机构减员,法院成立被冻结。她进入吉首大学教知识产权法。2000年,周某某考入湘潭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研究生期间,因其突出的科研成果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国家核心法律期刊《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在湖南省高级法院工作。2014年被湖南高院评为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量在全院三大民事审判法院中排名第一。处理的案件经过评估都是优秀的,没有一件超过审限,没有一件去上访闹事,没有一件因为过错被退回或者更换。

2012年,周某某还参与发起了湖南高院“恋爱时光”志愿者团队,每年不定期开展资助、慰问等志愿活动。他用自发筹集的爱心钱买奶粉,在福利院撒尿安慰孩子,资助有困难的学生和生病的孩子。此外,周某某还担任湖南省高级法院妇女委员会委员,积极响应全体女警官的诉求,争取她们的合法权益。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张越、实习生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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